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
关于荆州中学、江陵中学统配预录
荆州区学生名单公示
现将省级重点荆州中学、省级示范江陵中学统配计划预录取到荆州区各初中学校情况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一)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荆教基〔2025〕6号)。
1.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不含市教育局下达的两所省级重点高中在县市的招生计划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体艺特长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
2.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录取时,先完成统招计划,再进行统配计划的录取。考生填报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学校志愿后,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50分以内,其他省级示范高中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逐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统一收回,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格线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若还不能区分,则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二)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4〕15号)
1.荆州市内非正常转学的,且八年级地理、生物科目中考和九年级中考不在同一所学校报考的考生,取消参与省重点高中、省示范高中统配计划分配资格。
二、公示时间与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16--4119826(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716--4119970(区教育局办公室)
0716--4119050(区教育局信访办)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结果上报荆州市教育局中考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荆州中学统配计划预录取情况



















江陵中学统配计划预录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