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11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运金管罚决字〔2025〕12号、13号)显示,因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内部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14.5万元罚款。
徐晓峰(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警告,处1.5万元罚款。

(台海网综合)
*******************************************************
【台海网报料渠道】
邮箱:taihainet@163.com
报料、登报、维权、内容合作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