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奖补对象、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等问题。
其中,奖补对象为:2021年毕业并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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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发布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