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一书”是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具体来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也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确认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用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文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提出意见。
这些证件和文件是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前期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取得的,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